中國音樂史http://music.tnua.edu.tw/music-designer/balassoon/school/history/ch2.doc 遠古時期~民國初年 編寫:沈明尚民國88年2月初版 遠古時期(西元前2183年以前) 這一個時期的歷史以傳說為主,相傳黃帝曾命令伶倫為樂官,制定樂律用竹管以「三分損益法」定下十二律,並定基礎音為「黃鐘」。但是正式有文獻記載「三分損益法」的使用是在周朝開始。此一時期的音樂是詩歌、音樂與舞蹈三者合一的樂舞。著名的樂舞有「雲門」及「大卷」,是用以歌頌黃帝的功績;「咸池」,用以歌頌堯的功績;「大韶」,用以歌頌舜的功績。其中以大韶最著名,孔子曾在聽完韶樂之後,感動的三月不知肉味。舜的時後傳說已經有排簫,用以伴奏「大韶」。中國的樂徽:排簫;音樂節是民國三十三年四月五日開始。 ※十二律­六律六呂:六律 黃鐘 C 、太簇 D 、姑洗 E、蕤賓 F#、夷則 G#、無射 A#六呂 大呂 C#、夾鐘 D#、仲呂 F、林鐘 G、  南呂 A 、應鐘 B 夏商周時期 夏朝(西元前2183~1752年);商朝(西元前1751~1111年);周朝(西元前1111~222年) 夏朝的樂舞:「大夏」,歌頌大禹治水的功績、另有「大咸」,又稱「咸池」,為祭奠亡祖先靈;商朝的樂舞:「大濩」,頌揚成湯的功績;周朝的樂舞:「大武」,歌頌周武王的功績。周公制禮作樂,建立了西周封建社會的秩序。周朝設有「大司樂」掌管樂政及制定樂律,樂官掌律呂或教樂器、歌唱及樂舞。此時的音樂理論和音樂教育制度也已建立。周朝的樂器材質分成八類,又稱八音:金(編鐘)、石(編磬)、絲(琴、瑟、筑)、竹(直吹--蕭、橫吹--笛)、匏(笙、竽)、土(壎)、革(鼓類)、木(拍板、柷、敔)等八大類。周朝時已知十二律及七聲音階,以及第一次有宮廷雅樂的出現。「詩經」中的音樂(也是周朝的民間音樂的分類)分為「風」(十五國風,為民間歌謠,有教化作用)、「雅」(五聲音階,分為大雅、小雅,為典禮音樂、宴客音樂、藝術歌)、「頌」(七聲音階,為宗廟祭祀音樂,歌頌帝王、天地神靈)。孔子著有「詩經」,是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與北方歌謠集;屈原將南方民謠整理為「楚辭」(主要為「九歌」)。 ※夏商周時期的音樂家:俞伯牙為春秋時代魯國的古琴演奏家(視鍾子期為知音);高漸離為筑演奏家;韓國的韓娥為聲樂家(繞樑三日);樂官有魯國的師襄、晉國的師曠、衛國的師涓、鄭國的師文。 ※樂器分類法:(1) 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2) 現代的分類法(大陸):a.打擊樂器:皮膜類(革)、金屬類(金)、石木類(石、木)。b.吹奏樂器(竹、匏): 哨類、簧舌類 、簧管類。c.彈撥樂器:皮面類(三弦,流傳至日本成三味線)、板面類(琴、箏、琵琶、阮)。d.拉弦樂器(胡琴類)e.擊弦樂器(揚琴、筑)f.口簧樂器(3) 臺灣的分類:吹(吹奏樂器)、拉(拉弦或擦弦樂器)、彈(彈撥弦樂器)、打(打擊樂器)。秦漢時期 秦朝(西元前221~206年);漢朝(西元前206~西元220年) 箏在秦朝已出現,有一傳說是蒙恬在對西域的戰爭中,獲得外族的樂器改良後所作;另一傳說是有一對姊妹相爭要彈瑟,結果摔在地上,一分為而二,故名為箏。漢高祖命令叔孫通將秦的典章改編成宗廟音樂。漢高祖並以筑伴奏,即興演唱「大風歌」(楚聲酒店經紀)。漢武帝置「樂府新聲」,採集朝廟樂章與民間歌謠,命李延年為協律都尉主持「樂府」,並令張騫通西域,引進了胡樂(琵琶、箜篌)至中原。佛教音樂也是此時傳入。 漢代民間音樂主流:1. 「相和歌」:指漢代北方各地民間流行的各種歌曲,從最原使的清唱(徒歌),進一步有別人幫腔(但歌),到加入樂器伴奏,成為藝術歌曲了(「南管」的前身:...漢舊歌也,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 2. 「鼓吹」:北方遊牧民族所傳入的音樂(原為儀仗引導音樂或軍樂)。 3. 「敘事歌」:即說唱音樂,如「孔雀東南飛」 4. 「散樂(百戲、雜技)」:原傳自西域,如雜戲歌舞及傀儡。 5. 「器樂曲」:著名的有琴曲「廣陵散」。 漢代文學,以賦、詩和散文最發達。孔雀東南飛是東漢五言敘事詩中的巨構。秦漢時期的樂器有:排簫(受普遍應用)、笛(音孔更多)、羌笛、笳(用蘆葦製成的樂器)、角(用牛角製成的樂器)、箜篌、琵琶(為此一外形彈撥樂器的總稱)。 ※古琴的歷史:古琴最早出現在漢代的文獻中,也有人傳說遠在伏羲氏及神農氏的時候遍已經有古琴了。最早出土的古琴是長沙馬王堆漢墓中的七弦琴,與戰國時代的曾侯乙墓中的十弦琴比起來,漢代的琴更接近現代的古琴。 ※漢代大曲(大型樂舞)的演出形式:艷(華麗而抒情)+本曲(詞)+趨(強烈而快速)+亂(尾聲)。趨與亂擇一演出,不同時演奏。漢代開始有完整的曲式。 ※漢代的音樂家:1、李延年,為協律都尉主持「樂府」。2、蔡邕,擅長古琴及作曲。 魏晉南北朝 魏朝(西元220~265年);晉朝(西元265~420年);南北朝(西元420~589年) 魏晉時期沿襲前代,少有新的發展。嵇康著有「聲無哀樂論」;晉朝阮籍著有「樂論」及琴曲「酒狂」。 南北朝時傳入大量的外族音樂和樂器,如琵琶、鈸及鼓類樂器,南朝盛行民間音樂,北朝盛行胡樂。南北朝的「幽蘭」是現今最早的古琴曲譜,以減字譜紀譜。(其他更早之前的琴曲是以口傳流傳至今) ※南北朝音樂的發展:1、南朝—民間音樂。北朝—胡樂。2、相和歌—持續發展,後改為「清商樂」。3、歌舞音樂加入故事性內容,是戲劇音樂的雛形。4、百戲更加豐富。5、器樂曲。 ※南北朝音樂家:1、稽康:琴家和音樂思想家。2、阮咸:音樂家阮咸創制圓形共鳴箱的彈撥樂器,後人稱之為「阮咸」或「阮」。隋唐時期 隋朝(西元581~618年);唐朝(西元618~907年) 唐朝宮廷設有「梨園」,為音樂表演人才的訓練所,尤其是以「法曲」為主;「教坊」,負責管理教習音樂、曲調創作、音樂採集與樂器改制。唐代用的樂譜有:(1).工尺譜;(2).古琴「減字譜」,早期稱文字譜;(3).琵琶譜。唐代琵琶是橫抱演奏、使用撥子撥奏、沒有品(把位)項(脖子),現在以失傳,但是可以由敦煌的壁畫中還有日本的樂器來看當時的樂器。唐代的樂器大致上延續南北朝,樂器有:曲項琵琶(梨形)、五弦琵琶、篳篥、方響、鑼、鈸、星(打擊樂器)、達卜(單面鼓)。 ※隋唐的音樂家:民間演唱家有:許和子、張紅紅;演奏家有曹妙達、康崑崙、段善本(皆為琵琶名家)及賀懷智。 隋唐的音樂:(1).清商樂(清樂):就是從漢、魏以來的「相和歌」蛻變的音樂。(2).燕樂:宴客時所使用的音樂。隋朝將民間音樂加上西域音樂和東北高麗音樂成「九部伎」。唐朝時,將隋酒店經紀朝的「九部伎」加上高昌樂改為「十部伎」。表演形式上分為「立部伎」及「坐部伎」。(3).散樂(民間音樂):有「代面(大面)」、「缽頭(撥頭、拔頭)」、「踏搖娘(蘇中郎)」。(4).變文(說唱音樂):唐代用於講唱佛經故事的變文,是現存最早的說唱本子。後來內容便不限於佛經故事,另有參雜了歷史故事或民間傳說。 ※隋開皇年間的七部伎(樂):清商樂(伎)、西涼樂(國伎)、龜茲樂(伎)、安國樂(伎)、天竺樂(伎)、高麗樂(伎)、文康樂(伎)(宴會上最後的音樂)。 ※隋大業年間的九部伎(樂):清商樂、西涼樂、龜茲樂、疏勒樂、康國樂、安國樂、天竺樂、高麗樂、禮畢樂。 ※唐貞觀年間的十部伎(樂):燕樂(又稱宴樂,為宴會享樂之樂的統稱,這裡指的較狹義,指漢族的宴會音樂)、清商樂、西涼樂、高昌樂、龜茲樂、疏勒樂、康國樂、安國樂、扶南樂、高麗樂(有時最後會加入讌後樂)。 ※唐玄宗時的二部伎:(1).立部伎八部(室外演奏):安樂、太平樂、破陣樂、慶善樂、大定樂、上元樂、聖壽樂、光聖樂。舞團約80~100人(2).坐部伎六部(室內演奏):讌樂、長壽樂、天授樂、鳥歌萬歲樂、龍池樂、小破陣樂。舞團約3~8人 ※唐代大曲的演出形式:I.「序」、「散序」:自由拍,器樂曲。II.「中序」、「拍序」或「歌頭」:慢板,以歌唱為主,器樂伴奏,舞可有可無。III.「破」或「舞遍」:慢慢加快速度,以舞蹈為主。 ※唐代法曲:自大曲中取一段出來演奏,較接近漢朝的「清樂」,音樂較短,較精緻優雅,可加舞蹈,如「梅花操」。另有「霓裳羽衣曲」,是自大曲中取出而成的「法曲」。法曲在曲調和所用的樂器方面較接近漢代的「清商樂」。 宋代 宋朝(西元960~1279年) 宋代由於經濟發達,音樂的發展,從唐代以宮廷為中心的情形,漸漸轉為以民間為中心。 宮廷燕樂機構方面:1.教坊:大致上延襲唐代,供皇帝閒居享樂用。2.雲韶部:於特定節日演奏或作傀儡戲伴奏。3.鈞容直:似「鼓吹」,為皇帝出巡時前導的音樂。4.東西樂班:似「鼓吹」,為皇帝出巡到達後的音樂,也是供皇帝享樂的鼓吹。 民間樂舞方面:1.藝術歌曲:「詞」,是五代以後的音樂文學。南宋白石道人姜夔為古曲配上歌詞,並留下了十七首在歌詞旁注有表示音高的「旁譜」,是研究宋代詞樂集記譜法的寶貴資料。結構較大型的藝術歌曲為「唱賺」,有「纏令」及「纏達」兩種。 2.器樂:拉弦樂器(如馬尾胡琴)傳入,驅向小型室內樂型式。此時的奚琴為胡琴的前身。 3.說唱音樂:「鼓子詞」(由唐代的變文轉變而來):唱詞不同,以同一宮調反覆。「諸宮調」:大篇的唱本,中間有伴奏。重要作品有: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無名氏「劉智遠諸宮調」、元代王伯成「天寶遺事諸宮調」。 4.戲曲音樂:「雜劇」,在北宋又稱院本,是一種綜合性的戲曲,分豔段(在正戲上演之前,所表演的一段日常生活的熟事)、正雜劇(有完整情節的故事)、雜扮(丑戲,南宋時成為固定編制)三個部分。 5.大曲:分三段,第一段是「散序」,第二段是「排遍」,第三段是「破」。另外還有「曲破」是從大曲中獨立出來。 民間音樂的表演場所稱「勾欄」(場地四周以許多欄干圍起來)或游棚。宋代的記譜法主要是以「俗字譜」記載,並以固定調記譜(這與「工尺譜」以首調記譜酒店經紀不同)。「工尺譜」雖在唐代已有,但到宋代才出現有系統的工尺譜,而真正被廣為使用則在元代。 ※宋代音樂家:1、音樂家蔡元定著「律呂新書」。2、朱熹著有「儀禮經傳通辭」、12首「風雅頌詩譜」。3、陳暘著有「樂書」(宋代的音樂百科全書,陳暘在元朝著有「樂律全書」)。4、張炎著有「詞源」。5、郭茂倩編有「樂府詩集」。6、何承天創制十二平均律(之前的十二律為純律)。 ※宋代南戲:又稱「南曲」、「戲文」、「永嘉雜劇」、「溫州雜劇」、「傳奇」(明代傳奇的前身),南宋時開始流行。大部分使用五聲音階,曲風優雅、抒情。角色分為:生,男主角,相當於現代的小生;旦,女主角;淨,較兇惡的角色;末,有鬍子,長輩;丑,詼諧滑稽的角色。音樂形式的聯套方式為:「引子」,為散板的開場,一首;「正曲」,有板眼,多首完整的曲子串連;「尾聲」,一首。 元代 元朝(西元1279~1368年) 元代的音樂系統屬於燕樂28調的體系,樂器方面則開始使用胡琴、三弦、雲鑼等。而元代最重要的音樂形式為說唱藝術。 元代音樂分為:(1).雜劇:盛行於北方,又稱「北曲」或「元曲」;是一種有唱(音樂)、有科(動作)、有白(說白)的戲曲。曲調高亢、字多腔少,速度較為流暢。由七聲音階組成,以「工尺譜」記譜:上、尺、工、凡、六、五、乙(Do、Re、Mi、Fa、Sol、La、Si)。以四折(幕)為定式,每一折皆為同一宮調(不能隨意轉調),每一折由一位角色演唱到底,其他角色只說不唱。曲體結構為:1.「引子」,為開場的散拍,常為一首;2.「正曲」,有拍子(有板眼)的曲子,若干首,由慢的曲子到快的曲子;3.「尾聲」,散拍曲,一首。代表作品:關漢卿的「竇娥冤」、王實甫的「西廂記」(故事內容與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相同)、馬致遠的「漢宮秋」。北曲以王實甫的「西廂記」最為傑出。 (2).南戲:產生的比雜劇晚,盛行於南方,又稱「南曲」;以民間生活為題材。字少腔多,以歌唱為主,曲調由五聲音階組成,較柔婉。主要作品有關漢卿「不伏老」、馬致遠「秋思」、雎舜臣「高組還鄉」、姚守中「牛訴冤」、曾瑞「羊訴冤」。南曲以高明的「琵琶記」最為傑出。 (3).散曲:利用雜劇或南戲中的只(隻)曲或套曲創作的音樂,與具有完整故事情節的雜劇相比,散曲是偏向個人思想感情的抒情歌曲。使用管絃樂伴奏,近乎清唱的風格。 (4).說唱:1、「貨郎兒」:是採用小販的叫賣聲創作成的樂曲,後來被用為說唱的曲調,或應用在雜劇中穿插的說唱場面。演出時用拍板、鼓伴奏。2、「陶真」:使用七字句的歌詞,再附加「蓮花落」的和聲。明代 明朝(西元1369~1644年) 明代音樂藝術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戲曲音樂。 明代音樂形式分為:1.傳奇:明人對元代南戲的稱呼。演出時分開場、正戲、結尾三部分,為唱曲與念白並重的戲曲,曲調由五聲音階組成。明代四大傳奇(也有人說是元代南戲的四大傳奇,被納入明傳奇)是「白兔記」、「拜月亭」、「荊釵記」、「殺狗記」(另外還有「琵琶記」)。四大聲腔是海鹽、餘姚、弋陽(後來發展京腔及亂彈)、崑山(後來發展成崑曲)。<font size="3" face="Time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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