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註:臺海網海峽導報
  臺海網(微博)8月4日訊 “大陸配偶6年改4年領取臺灣身份證,還差最後一里路。我們今年一定要走到目的地!”第三屆兩岸婚姻家庭論壇4日在浙江奉化閉幕,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長鐘錦明受訪時的語氣透著一股毋庸置疑的堅定。為大陸配偶爭取平等權利的漫漫長路上,他和同事們已經奮力走過十數年。
  1998年12月27日,臺灣老兵黃江南發起成立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這是島內第一個專門為大陸配偶提供服務的公益團體。“我們的目標只有一個:反對歧視、差別對待,維護合法權益。”鐘錦明說,其中最為關鍵和基礎的內容就是爭取平等身份。
  在臺灣,外籍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定居年限是4至5年;但是對於大陸配偶,在多年爭取之下,入籍年限才從8年減至6年。“沒有身份證,辦任何大小事都必須出示依親對象的擔保簽名,不能用自己的名字買房買車、辦電話門號、登記營業稅……個中滋味,太不好受!”來自雲南曲靖的湛秀英說。
  2002年,民進黨當局企圖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延長至11年,經過3000多名在台陸配和支持民眾的數次街頭抗爭,法案終告夭折。2008年中國國民黨上臺執政,幾經協調爭取,縮減入籍年限、取消遺產繼承限制、上調長期居留名額、免交定居財力證明、放寬父母探親天數等一系列改善政策相繼出台。
  “我們最關心的始終是身份證。”現任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的湛秀英說,無論是自己的親身經歷,還是工作中接觸的眾多案例,都表明只有儘早取得身份證,才能充分享受到各項權益的保障。
  [1] [2] 下一頁 責任編輯:薛洋  (原標題:大陸配偶“身份之痛”亟待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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